北京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最新-陕西中扬消防改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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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上述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主办者、场地提供者、食品经营者、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利用体育、文化、商业、院校、社区等场馆(地)设施从事食品展销活动的参照此管理办法实施监管。

第三条凡是在本市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主办者和经营者应当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主办者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承办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的主办者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主办者应当合理安排食品经营的摊位数量和规模,对从事现场制售的摊位数量要严格限制和审查,禁止从事产生油烟、油污、异味等污染环境和违反民族政策或动物保护政策的食品经营项目;

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主办者不得擅自增加食品经营摊位和经营项目。

第六条主办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活动现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指导并督促参加活动的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对发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第七条主办者应当认真审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并建立管理档案?

第八条主办者应当分别与参加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和场地出租方签定食品安全保障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保障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主办者应当在活动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投诉举报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专人受理涉及食品消费的投诉举报并留存记录!

第十条主办者应当向参加活动的经营者提供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第十一条主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30日前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下列材料:(一)活动主办者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场地租赁合同、主办者与场地出租方双方签定的食品安全保障协议,主办者与参加活动的食品经营者签定的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三)现场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举报电话和负责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人员名单?

(四)参加活动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名录、照片(一寸证件照);

(五)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食品经营统计信息!

第十二条场地提供者不得擅自将场地出租给不具备资质的活动主办者,并有责任和义务监督活动主办者的经营行为!

第三章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服从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必须具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资质,并在许可经营的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参加庙会、游园会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是在本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经营主体?

参加展销会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可以是本市或外埠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经营主体!

展销会中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必须是取得本市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经营主体!

第十六条现场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按规定佩戴工作证;

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操作!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制作、销售食品时应当保持双手洁净卫生,不佩戴首饰,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发帽和口罩。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及使用的食品加工原辅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并提供进货票据!

销售自产加工的食品必须保证健康、安全,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认真填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发的食品进销货台帐;

第十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活动现场摊棚的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摊位证,并公示经营的食品名称、品种和价格?

第十九条食品经营者必须在摊棚内经营,禁止在摊棚外经营或堆放物品!

第二十条现场制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现场制售所使用的食品原料应使用半成品,所用半成品应在经营者《餐饮服务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进行粗加工、切配,使用密闭、洁净的食品级容器和运输工具配送。

需要冷藏保鲜的,要使用具有冷藏设备的运输工具。

(二)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用于制作现榨饮料、食用冰等食品的水,应为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净水设备处理后或煮沸冷却后的饮用水;

(三)根据经营品种需要应配备专用冷藏冷冻以及废弃物暂存设施。

(四)应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要求的一次性餐饮具或集中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五)禁止现场制售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第二十一条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销售人员操作时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二)销售散装食品应有防尘防蝇等措施,设置隔离设施(如玻璃密闭展柜),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和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消毒、储存和冷藏等设备!

(三)在盛放食品容器、展柜的显著位置上标识散装食品的食品生产合格证、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时,应该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第四章摊位设施要求第二十二条食品经营摊位周边环境应整洁、卫生,与垃圾站、开放式厕所等污染源直线距离不小于25米。

第二十三条从事食品经营的摊位应集中区域设置,与其他商品经营区域分区设置,现场制售的摊位与零售食品的摊位分区设置?

第二十四条食品摊棚面积大小应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摊棚面积应不小于6;

第二十五条从事现场制售的要保障足够的经营面积,摊棚内应分设食品加工制作区、销售区、存储区和清洗辅助区;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对属地内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中的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依法负责实施上述活动中食品安全的具体监管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负责及时掌握属地内开办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涉及食品经营的信息及具体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二十八条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负责审查活动主办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对活动现场进行实地核查,明确活动主办者和参加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负责对活动主办者和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并核发食品经营摊位证和从业人员工作证;

第三十条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负责对活动现场中的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实施食品快检和监督抽检?

第三十一条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

对未经审查批准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包干《办法》中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办法》明确,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可以乘坐一等舱,坐飞机出差时可以坐头等舱。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只能乘坐二等舱,乘飞机时只能乘坐经济舱。

《办法》规定,其余人员出差时只能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只能乘坐三等舱,飞机只能乘坐经济舱;

上述人员乘坐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一律采取“凭据报销”方式。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同时,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今后,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比原标准有所提高!

而且,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住宿费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办法》专门增加了“报销管理”规章: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与年初财政部发布的公务卡结算这“一条路”相比,在住宿费、机票支出结算方式上,北京采取的是公务卡与银行转账双轨并行的渠道,也更为贴近地方实际。

同时,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这项费用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办法》明确的惟一例外在于,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

在途期间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在监督问责方面,市财政出台的《办法》力度也明显加强: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违反《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是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是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是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是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是转嫁差旅费的,以及其他违反《办法》行为的。

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接待国家元首每日伙食费不超600元根据市财政局同时发布的《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外宾日常伙食招待应当注意节俭,严格根据伙食费标准选择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

外宾日常伙食费(含酒水、饮料)标准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600元。

副总统、副总理、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550元?

正、副部长级每人每天500元。

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宴请外宾严禁讲排场,优先安排在宴请举办单位内部的宾馆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

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外宾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为:正、副部长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

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

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包括赴区县访问时,由区县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联合安排的1次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