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陕西中扬消防改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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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消防设施包括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公共消防设施,是指保障城乡公共消防安全服务的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消防训练基地、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益性基础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附设在建筑内外的消防供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和排烟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等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人员疏散的设施、设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行业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进行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
第五条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等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产业集聚区)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做好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规划建设配套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对建筑消防设施建设、维护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建设、维护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消防设施管理上的应用,积极搭建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对消防设施运行实现远程监控和管理?
第九条铁路、港口、航运、机场、军事设施的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公共消防设施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和建设,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应当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其他乡镇和村寨、风景名胜区应当编制消防规划专篇,产业集聚区应当有消防专项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应当明确公共消防设施的配置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规定明确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消防训练基地的用地面积和用地控制界线。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有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规划设计,确保建筑布局符合规划和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消防训练基地用地规划作为强制性内容纳入黄线管理范围,不得调整?

确需调整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确定调整或重建位置,并经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同意。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
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在既有城镇消防站辖区面积之外的下列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装备:(一)全国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乡镇;
(二)产业集聚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经济发达,人口较为集中以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保护价值的乡镇。
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并与生产经营规模、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鼓励人口集中、房屋密集、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村寨建立专职消防队,负责消防宣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占地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商贸城、物流城、大学城等应当在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小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装备。
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

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
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
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维护管理单位自身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应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
消防法规定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设备、组件等,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
在重大的节日,重大的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按照消防预案实施操作1.室内消防栓。
室内消防栓是最为常见的室内用救火设施,它由阀门接口、消防水带等器材配套组成;
室内失火时,由室内管网供水对工厂、仓库、高层建筑、船舶等进行灭火操作!

2.室外消火栓。
顾名思义,室外消火栓就是处于室外救火的消防设施!
此类消防栓一般在建筑外面,职能主要是给予消防车室外水源,以便发生突发事故的时候能够及时取水灭火;
除了取水,它也可以直接用水带和水枪灭火,因此可以说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

旋转消火栓。

旋转消火栓是目前较为先进的一种室内消防栓。
相比于传统的室内消防栓,它的栓体是贴于水管路可以360°旋转的消火栓;
由于其面积小、可旋转的特点,它能够安装在更薄更小的箱体里,因此速度快、效率较高;
使用的时候,栓体出水口与墙体垂直?
不使用的时候,栓体没入墙中与其平行,非常方便?
4.地下消防栓。
地下消防栓虽然也是室外消防栓的一种,不过它的作用比普通的室外消防栓更多、更重要?
它是直接向消防车供水并连接水带的,可以进行直接的相连灭火,是室外必备的专用型消防设施。

由于它安装在地下,不会影响市容,并且由于某些公共地点的特殊性(矿厂、电站、仓库等等),地下消防栓是必不可少的消防装置。
此类消防设施产品性能一般都很优秀,并且结构合理、使用方便、不易损坏!
5.地上消防栓;
同样不难理解,地上消防栓就是处在地面上的消防供水设施了;
地上消防栓一般都会具备很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且作为城市消防的必须设备,在人口稠密和河道较少的地区都是很需要装设的?
在原则上,诸如大型商场、仓库、码头等场所有条件的话都必须安装地上消防栓?